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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法院不能保全

哪些财产法院不能予以保全?

在司法实践中,财产保全是诉讼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当当事人担心胜诉权益无法实现时,可申请法院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将来的执行。然而,法院并非对所有财产都能予以保全,一些财产因其特殊性或基于公共利益等原因,法院将无法对其采取保全措施。

那么,哪些财产法院不能予以保全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法院不能保全的财产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指导意见(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不能保全的财产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依法无法强制执行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免于执行的财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金和物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耕牛、农具等农业生产资料。 必要的居住、生产用房。 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免于执行的财产。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医疗救济金、政府补贴等专项优待金,人民法院不得采取冻结措施。

二、非金钱性质的财产权益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指导意见(2022修订)》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对下列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生活费、医疗费、赡养费、抚育费、抚�慰金、保险赔偿金、补偿金、补助金等专项资金。 个人隐私或个人信息。 商誉、名誉权等人格权益。 著作权、权、商标权、非技术等知识产权。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知识产权本身无法保全,但可以通过保全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来间接实现保全目的。

三、不宜强制执行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指导意见(2022修订)》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应当依法审慎,严格控制:

案外人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害的财产。如案外人对保全财产享有合法权益,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充分考虑案外人权益,避免对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可能导致社会秩序、公共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的财产。如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通讯工具等进行保全,可能影响其正常运营,从而扰乱社会秩序。 可能导致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财产。如对国防、科研等涉及秘密的财产,法院将无法采取保全措施。

注意事项和建议

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充分了解法律规定,避免申请保全法院依法无法保全的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延误诉讼进程。 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信息。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财产线索,以便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找到被保全财产。 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多种方式保全财产,申请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以限度保障自身权益。 及时提供担保。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及时提供,否则可能导致保全申请被驳回。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也可以考虑选择其他方式来保障权益,如要求被告提供担保或申请先予执行等。总之,了解法院不能保全的财产类型,选择合适的保全方式,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一步。

(示例分析)

在某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担心被告无法履行未来的判决义务,向法院申请保全被告名下一辆用于运营的公交车。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财产属于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若被查封将影响其正常运营,可能导致社会秩序出现问题,因此不宜对该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建议原告考虑申请保全被告的其他财产或要求被告提供担保。

以上分析了法院不能予以保全的财产类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在具体操作中应根据案件情况灵活运用,必要时可咨询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