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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赠与的财产会被保全吗

公证赠与的财产会被保全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出于各种原因而赠与他人财产,如亲属之间的赠与、公益捐赠等。那么,这些经过公证的赠与财产,日后会不会被法院保全呢?这涉及到财产权利的有效维护,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

公证赠与能否被保全的基本原则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

公证赠与: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并通过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公证的行为。公证赠与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对赠与的财产享有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被转移,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采取的暂时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公证优先原则: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公证赋予了法律行为以更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文书具有证明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公证文书被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采信公证文书的内容。

根据上述原则,公证赠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法院保全。这是因为公证赠与已经经过公证机关的审核,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法院通常会尊重公证行为的效力,维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影响公证赠与保全的因素

虽然公证赠与的财产一般不会被保全,但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证赠与的财产仍有可能被法院保全:

赠与行为存在违法情形:如果赠与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例如赠与财产的来源不合法,或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可以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并对该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受赠人有挥霍、败家等行为:如果受赠人存在挥霍财产、沉迷赌博或有严重不良嗜好等情形,赠与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对该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避免财产被转移或浪费。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可以对该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其他特殊情形:在实践中,还可能存在其他特殊情形,如赠与行为影响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受赠人有逃避债务嫌疑等。在这些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公证赠与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个关于公证赠与财产被保全的真实案例: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名下有房产一套。李某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产公证赠与了其弟弟张某。王某发现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被擅自处分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对该房产采取了保全措施。终,法院判决撤销了李某的赠与行为,张某将房产返还给王某夫妻。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李某与张某办理了赠与公证,但由于该赠与行为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且王某对该赠与行为并不知情,法院认定该赠与行为侵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因此对房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维护自身权益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公证赠与的财产虽然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并非不会被保全。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在进行公证赠与时,应确保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或侵害他人权益的情形。

受赠人应妥善管理和使用赠与财产,避免出现挥霍、败家等行为,以免赠与人行使撤销权。

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赠与时应取得配偶的同意,并确保赠与行为不损害配偶的合法权益。

如发现赠与财产被保全,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保全的原因,并积极提供证据证明保全措施不必要或过度,以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公证赠与的财产被保全的情况虽然不多,但并非完全不可能。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