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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履约保函抬头开给谁

履约保函应由施工单位(中标人)开具。以下是对此结论的详细解释:

履约保函的开具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这里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即履约保函。因此,履约保函的开具主体是中标人,也即施工单位。法规1

履约保函的作用与目的:

履约保函是担保公司或银行应施工单位的申请,向建设单位(招标人)开具的,保证施工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书面承诺。如果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建设单位可以依据履约保函要求担保公司或银行承担保证责任。

履约保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设单位的权益,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避免因施工单位违约而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履约保函的提交与退还:

履约保函通常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交给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履约保证金(包括履约保函)的提交、退还等条款。法规2

如果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那么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退还履约保函或解除其担保责任。

综上所述,履约保函应由施工单位开具,以担保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这是招标投标法律体系中保障建设单位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