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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履约保函后,联合体成员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 合同履约责任

   - 共同履约责任

     - 联合体成员对项目合同的整体履约负有共同责任。这意味着无论保函是由一个成员提交还是联合提交,所有成员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完成项目。例如,在一个建筑联合体项目中,一个成员负责基础工程,另一个成员负责主体结构工程,即使提交了履约保函,双方也必须保证各自施工部分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并且在施工进度上相互配合,以确保整个项目按时竣工。

     - 对于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联合体成员要共同确保实现。比如在一个电子系统集成项目中,联合体成员要共同保证整个系统的功能完整性、稳定性和兼容性,不能因为已经提交了履约保函而忽视自己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 分工责任

     - 根据联合体协议划分的工作范围,每个成员承担相应的分工责任。在履行这些责任过程中,成员需要遵守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在一个水利工程联合体项目中,负责设计的成员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水利工程设计标准和安全要求,而负责施工的成员则要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能因为有履约保函而降低工作质量标准。

2. 保函相关责任

   - 反担保责任(若有)

     - 如果在提交履约保函过程中,联合体成员提供了反担保措施,如保证金、抵押、质押等,那么成员需要对这些反担保措施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若成员以房产作为抵押提供反担保,就需要确保房产的产权清晰,在保函有效期内不能擅自处置该房产,并且要承担因房产价值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 当出现保函索赔情况,且需要动用反担保措施进行赔偿时,提供反担保的成员有义务配合完成赔偿流程。例如,如果银行根据保函条款要求动用保证金进行赔偿,提供保证金的联合体成员需要确保保证金账户资金充足,能够及时支付赔偿金额。

   - 保函索赔责任

     - 若因联合体某一成员的违约行为导致保函被索赔,所有联合体成员可能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例如,在一个联合体项目中,其中一个成员未按时供应关键材料导致工程延误,业主向银行索赔履约保函金额,其他联合体成员可能需要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责任比例共同承担这笔赔偿费用。

     - 联合体成员需要对保函索赔过程中的调查和协商等工作予以配合。例如,当银行或业主对违约情况进行调查时,成员应提供真实的项目资料和情况说明,不能隐瞒或歪曲事实,以协助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

3. 违约责任

   - 对业主的违约责任

     - 如果联合体成员违反合同约定,除了保函可能被索赔外,成员还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例如,按照合同规定,联合体需要支付违约金或对业主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因工程延误导致业主的间接经济损失,如租金损失、运营推迟的收益损失等。

     - 联合体成员可能会因为违约行为而被业主记录在不良供应商名单中,影响其未来在行业内的业务机会。例如,在建筑行业,一些大型业主会建立供应商信用数据库,联合体成员一旦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参与该业主的其他项目投标。

   - 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违约责任

     - 若一个成员的违约行为给其他联合体成员造成损失,如导致其他成员额外的经济支出或声誉损害,违约成员需要对其他成员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在一个联合体项目中,一个成员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导致质量问题,其他成员为了补救而花费的额外费用,违约成员需要进行赔偿。

     - 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导致联合体内部的法律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或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处理,这会耗费成员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