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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担保人姓名/名称],[性别(自然人时填写)],[出生日期(自然人时填写)],[民族(自然人时填写)],[住址(自然人时填写)/住所地(法人时填写)],[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时填写)]。


被担保人(财产保全申请人):[申请人姓名/名称],[申请人类型(自然人/法人等)],[申请人住址/住所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具体案件的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名称],[被申请人类型(自然人/法人等)],[被申请人住址/住所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担保事项

鉴于被担保人[申请人姓名/名称]与[被申请人姓名/名称]因[具体案由]纠纷一案,已向[具体受理法院名称]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为人民币[X]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需详细列举保全财产信息)采取保全措施。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的上述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二、担保范围

1. 担保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因被担保人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因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所产生的利息损失、经营损失、财产贬值损失等。

2. 因财产保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法院执行保全措施的费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若涉及)等,也在担保范围内。


 三、担保方式及责任

1. **担保方式**:担保人以[具体担保方式,如现金担保、银行保函、自有财产抵押/质押(需注明财产详情,如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车辆品牌及型号]车辆等)、第三方信用担保(需注明第三方的基本信息和担保能力)]为本次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2. **担保责任**:担保人承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被担保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存在错误,担保人将在接到法院书面通知后的[具体时间期限,如 10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以弥补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担保人保证所提供的担保财产或担保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能够确保担保责任的有效履行。


 四、担保人声明

1. 担保人已充分了解被担保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情况以及被担保人财产保全申请的内容和性质,并自愿为其提供担保。

2. 担保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情况。若存在任何不实信息,担保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 在财产保全期间,担保人将保持担保能力的稳定,不会擅自处分担保财产(若为抵押/质押等方式)或采取其他可能影响担保效力的行为。如担保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将及时通知法院和相关各方,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担保责任的持续履行。


此致


[具体受理法院名称]


担保人(签字/盖章):[担保人签字(自然人时)/公司盖章(法人时)]


[担保书签署日期]


以上是一份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在实际使用中,需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院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