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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履约保函试行范本

 承包商履约保函(试行)


保函编号:[具体编号]


开立日期:[年/月/日]


致:[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承包商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已与受益人签订了[合同名称及编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以下简称“保证人”),[银行名称],根据承包商的申请,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出具本履约保函,以保证承包商全面、忠实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保函金额

本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元(小写:¥[X]),此金额为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金额。


 二、保函有效期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截止日期](以下简称“有效期”)。在有效期届满或受益人书面同意解除本保函之前,本保函始终保持有效。


 三、保证人的责任

1. 在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工程、违反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等情况下,受益人有权向保证人提出书面索赔通知。

2. 保证人在收到受益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在[X]个工作日内,在保函金额范围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

    - 索赔通知应明确说明承包商违反合同的具体情况,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期延误证明等;

    - 索赔通知应由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受益人公章;

    - 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保证人。

3. 保证人支付索赔金额后,将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保证人支付的索赔金额全额补足给保证人。否则,保证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向承包商追回相应款项,并有权要求承包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四、保函的变更与解除

1. 本保函未经受益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变更或解除。如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承包商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并在必要时办理保函的变更手续。保证人将根据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重新评估风险,并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提供担保以及是否调整保函金额、有效期等条款。

2. 在下列情况下,本保函自动解除:

    - 承包商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义务,且受益人出具了书面的履约证明文件;

    - 本保函有效期届满,且受益人未在有效期内提出索赔。


 五、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引起的或与本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保函开立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保函项下的其他义务。


 六、其他条款

1. 本保函以中文书写,一式[X]份,受益人执[X]份,承包商执[X]份,保证人执[X]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保证人(盖章):[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姓名]


地址:[银行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在实际使用中可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双方协商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