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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能不能用保函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保函形式替代,但需根据合同性质、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选择适用。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性质与替代可行性

履约保证金与保函的核心区别

履约保证金是现金或财产担保(金钱担保),需直接支付资金;保函是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担保,不涉及资金占用。两者虽功能相似(均为合同履行担保),但法律性质不同,属于独立担保形式。


替代的法律依据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履约保证金可通过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实践中,保函因手续便捷、资金占用少,逐渐成为替代履约保证金的主流方式。


二、适用场景与选择建议

优先使用保函的情形

大额合同或长期项目:保函通过银行信用背书,减少企业现金流压力。

国际工程或复杂交易:保函独立于主合同,法律效力更强,跨国争议处理更便捷。

需多次担保的环节:如工程分阶段付款,保函可灵活调整担保周期。

仍需现金保证金的情形

小额或短期合同:直接支付保证金成本更低。

业主方特别要求:部分合同可能明确限制保函使用。

三、操作注意事项

保函办理要点

需向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提供反担保(如抵押、质押)并支付费用。

电子保函已合法化,可通过线上流程快速办理。

风险规避建议

明确保函有效期、索赔条件等条款,避免模糊表述。

优先选择独立保函(与主合同无关联),确保担保独立性。

四、总结

履约保证金与保函可互为替代,但需结合合同条款、资金成本及风险偏好综合决策。保函更适合资金敏感型项目,而现金保证金在简单场景中更具操作性。建议在合同谈判阶段明确担保形式,并参考《民法典》及行业法规设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