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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会给当事人留生活费吗

财产保全会给当事人留生活费吗?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但同时,被保全人也是有权利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根据民事争议标的的大小,以及当事人有无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合理确定保全财产的范围和金额。那么,在财产保全中,法院会不会给被保全人留下生活费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

财产保全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当事人隐匿、转移财产,导致将来的判决无法执行,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或者起诉前,以及审判过程中,为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予以暂时保护的法律制度。

财产保全的类型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分为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保全两种类型。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在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财产采取的暂时扣押、冻结或者查封等措施,以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强制执行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生效后,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

财产保全的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财产保全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审查: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保全的财产等方面。

决定: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执行:人民法院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由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执行,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具体措施。

复议: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复议后,仍然认为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继续执行;不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会给当事人留生活费吗?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时,应当避免对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费用予以冻结。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生活费用实施冻结的,应当及时通知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冻结。

由此可见,法院在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保全时,是会考虑其基本生活费用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留存资金或者财产。也就是说,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时,会适当考虑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留出必要的费用。

案例分析

例如,在某案件中,法院在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时,专门留出了每月一定的生活费用,以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在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后,法院及时进行了复议,并终决定维持原保全措施,同时适当提高了留存的生活费用标准。

小结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人民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全的范围和金额,避免对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同时,被保全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保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适当留出生活费用,以保障被保全人的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