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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担保的注意事项

(一)提供财产线索及证明权属关系

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财产的权属关系。例如,对于不动产,可以通过查看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来确定其权属;对于动产,可以查看购买发票、合同等文件来确认财产的来源。同时,还可以通过查询相关登记机构的记录来获取更多的信息,如对不动产,需查验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录,核实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对该不动产享有权益;对于动产,需要核实是否已经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例如车辆需要查验车辆行驶证、机器设备需要核实是否已经完成设备登记等。

如果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发现涉及到权属纠纷,需要进一步查询相关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案件情况。可以通过法院的公开数据、裁判文书网等途径查询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同时,也可以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其对权属纠纷的认识和意见。对于复杂的权属证明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领域的人士,例如律师、评估师等,获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法院审查裁定及后续处理

申请人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后,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书,保全法官收到裁定书后会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查封、冻结后被申请人无权对被保全财产进行买卖、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的,可直接对保全财产进行扣划;反之,法院会依被申请人申请或依职权对保全财产进行解封、解冻以保证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担保的风险及注意要点

1、申请财产保全的范围或者方式有误风险。按照我国的《民诉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必须保证被保全的财产在请求范围内,并且必须是与本案相关的财物。一旦申请保全的财产超出范围或保全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申请人需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特殊财产需采取特殊保全方式,如易腐烂物品需及时申请变卖以保证其价值,异地财产保全需申请异地扣押措施防止被转移。

2、保险公司保函担保不被认可风险。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保险公司保函担保虽在社会上日益普及,但在某些特殊地区仍可能被法院驳回。申请人在用保险公司保函进行担保时,需及时和法院沟通,确定保函的具体内容或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