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保函知识 > 常见问题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一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若不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告可能会转移财产,导致原告即使胜诉也难以执行判决。据统计,在众多财产纠纷案件中,约有 [X]% 的被告会在诉讼过程中尝试转移或隐匿财产。

财产保全主要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时申请;诉中保全则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申请。此外,还有执行前保全,即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前阶段的保全,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查封是加贴封条、就地封存财物,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扣押是将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扣留;冻结是通知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转移存款。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地限制被申请人对财产的处分,确保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

二、财产保全的流程

(一)申请环节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时,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二)提供线索

申请人必须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具体线索,一般来说,银行账户需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要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有价证券要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车辆要有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股权要有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例如,在某经济纠纷案件中,申请人通过了解被执行人的业务往来,掌握了其明确的银行账号信息,为财产保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关键线索。

(三)提供担保

申请人可能需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多样。现金担保应按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的 30% 交纳保证金;实物担保需提供价值不低于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 80% 的坐落于本市的房地产或者沪牌机动车作为担保物,并提交相关材料;担保人为申请人提供连带保证的,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申请保全所涉财产价值的二倍,提供担保时的企业净资产数额不低于申请财产保全所涉财产价值。同时,也有部分案件可不要求提供担保,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等情形。

(四)法院裁定

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例如,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法院迅速作出裁定并执行保全措施,有效防止了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财产保全的条件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财产保全需要主观客观因素并存。一方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例如,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这属于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同时,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货款,这种情况就具有给付内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